试点关税保证保险
2019-11-27 18:53: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2018年11月2日,首单关税保证保险保单正式开具,厦门口岸通关实现“先放行、后征税”。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与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推进关税保证保险这一新型关税担保模式,企业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与保证金、银行保函等传统担保方式相比,关税保证保险具有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使用成本低、担保额度循环使用等有点。同时,企业凭关税保证保险担保,可以“先放行后缴税”,从而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进口通关效率。据海关统计,截至2019年9月,海关部门共办理关税保证保险1500多笔,担保金额135亿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