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要闻 > 正文

春运春节疫情防控有力度有温度

2021-01-22 10:44:45 作者:储白珊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21日,我省举行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29场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日18时,全省新冠疫苗累计接种409190人次,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总体平稳有序。全省目前已建立63个集中监管仓,成功处置54起涉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检测阳性事件。

五项措施强化防控

今年以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继续总体保持平稳,截至20日24时,全省均为低风险地区。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喜瑛介绍,我省将采取合理引导人员流动、切实减少旅途风险、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增强核酸检测和流调能力等五项措施强化春运春节疫情防控。

春运春节期间,我省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文化活动、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压减各类迎春活动。对50人以上活动将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提倡控制在10人以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宾馆酒店、商超、餐馆等场所将落实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商场、超市应予以拒绝进入。餐厅(馆)将落实分餐制,缩短就餐时间。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文忠介绍,围绕“人”“物”同防,公安、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对入境涉闽人员信息进行摸排和综合比对,并推送27个派驻外省工作组,由省外工作组密切对接各省防控机制,在一线开展人员核查后及时推送我省。对境外直航入闽人员、机组人员,严格落实登机前72小时核酸和抗体“双检测”。针对进口冷链物品运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查验每批进口冷链货物单证,详细登记信息,运输过程中严禁私自开箱、接触货物。

我省继续暂停往返高中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发放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包车牌照。公安、民航、铁路等部门运用大数据手段,摸排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闽人员,将人员信息及时推送地方政府,由属地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

为留校师生提供服务

1月份以来,全省各高校已按照“错时错峰、分批分期”原则,陆续放寒假。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伟平介绍,根据摸底,寒假期间我省高校留校学生有1万多人。

针对留校师生,我省重点强化管理和服务。一方面强化管理,“一人一档”建立留校师生健康信息台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亮码、测温等措施,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完善食堂、教室、宿舍等重点场所管理制度,强化物资设施保障。另一方面优化服务,各高校将对留校师生的吃住、用水、用电、用网、文体、快递收发等需求做好精细安排,及时调整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等场所开放时间,主动做好与学生和家长沟通联系,为留校师生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对进口冷链食品严监管

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张剑平介绍,截至20日,全省集中监管仓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已全覆盖,共建设63个,共检验消毒进口冷链食品3.7万吨,检测发现31批次食品包装呈阳性。

目前,全省冷库共9224个,仓储能力约313万吨,涉进口冷链食品冷库2257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专项检查。截至20日,全省已处置涉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检测阳性事件54起(监管仓检测发现31起,其他检测发现11起,外省和上级部门通报12起);涉及的食品已全部追查处置,涉事外环境、运输车辆、冷库均已全部消杀,涉及人员健康监测均正常,未发生人员感染。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