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2021-05-19 16:28:03 来源:昌都发布 责任编辑:郭晓楷 我来说两句 |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8号 各位来(返)昌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和辽宁省沈阳市、营口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和辽宁省沈阳市、营口市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关注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与抗体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从国务院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近期不宜参加集体性活动,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或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阻断疫情传播最有效、最经济、最便捷的手段。我市已开展18-59岁人群大规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希望广大市民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四、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