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度政策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021-07-05 11:25:30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问题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理念,聚焦建立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提出我国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重大思路和举措建议。具体研究题目及要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是事业单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和社会团体,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市场监管总局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在首页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至ketishenbao@samrdrc.org.cn邮件名称注明“XX单位-2021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四)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规划司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课题负责人要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参与研究。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市场监管总局所有。凡在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 三、课题研究及进度要求 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实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要注重成果转化,所形成的成果在具备适度前瞻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相关政策体系建设和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提供理论技术支撑。针对性对策建议应不低于全文内容的20%,针对性对策建议查重率应不高于40%。 课题执行时间原则上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1月,以合同约定为准。课题承担单位要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在2021年12月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专家验收意见、1000字左右课题创新亮点和2000字左右研究综述。 联系人:李彦蓉,010-82260212;010-88650820。 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规划司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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