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列重点工作
2022-04-21 15:25:0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监察人员对龙岩市石笋坑煤矿进行监察执法时,发现该矿存在隐瞒采掘工作面、井下局部采掘作业点风量不足等2条重大安全隐患。 “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凡‘假’必查,依法从严从重立案处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局长戴文鹏表示。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突出“攻坚一个重大难题、巩固四项治理成果、提升五项长效机制”和细化三大方面36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列重点工作。 出台意见,专项监察,破解图实不符等生产布局问题 福建省煤田地质构造复杂,煤炭赋存条件差,机械化开采难度大,采煤工作面单产低,部分煤矿为达产及逃避执法检查,以假密闭等方式隐瞒采煤工作面,实际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和布置不符合相关规定,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为此,该局把优化生产布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作为今年治本攻坚的重点,下大决心,拿出硬招实招,真正破解长期影响和制约福建煤矿安全发展的重大难题。 “经专家调研论证,我们将出台《福建省煤矿优化生产布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按‘一企一策’、‘一矿一策’要求,指导所有生产建设矿井制定优化布局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采区布局和采掘接续。”戴文鹏介绍。 目前,该局正开展采区布局专项监察,采取明察暗访、图纸交换、煤矿风险监测预警巡查、生产要素监管、“电子封条”管理等方法和措施,督促落实优化生产布局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强力推进解决长期影响福建煤矿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巩固深化治理成果,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今年,该局将不断巩固提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成果,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巩固深化标准化建设成果,提升依法办矿水平。该局年底前按照二级标准化矿井达标率不低80%、力争90%的任务目标,确定标准化培育矿井名单,逐矿制定培育方案,开展指导检查和考评验收。同时,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建好用好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安全隐患全链条管理,建立预警闭环处置机制,建成“电子封条”并实现联网。 巩固深化煤矿采掘接续治理成果,提升企业内生动力。该局建立完善煤矿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报备制度,落实“一优三减”措施,开展采掘接续专项监察,督促落实采掘计划和灾害治理计划等措施,依法严惩以掘代采、以建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巩固深化生产要素监管成果,提升动态监管能力。该局建立了煤矿企业原煤产量、煤炭销售量、用电量、民爆物品使用量和24小时入井人数等生产要素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相关数据分析研判未复工矿井、正常生产建设矿井、长期停工停产矿井的生产建设动态,发现异常立即组织核实查处。 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提升事故防控成效。该局将持续深化煤矿“防事故、严执法”“1+N+3”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省级督导检查。开展以雨季“三防”为重点的防治水专项整治,组织专家开展服务式技术会诊和执法式全系统各环节检查。 总结提升五项长效机制,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该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坚持边推进边巩固边提升边推广,对2020年以来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推广一批好的制度和机制。 总结提升大排查常态化机制。今年,该局将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回头看大执法,对去年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工作机制,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三大系统”,发挥好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开展多元化执法检查。同时,采取突击检查、夜间巡查、明察暗访以及查阅用电量、运煤量、周边视频监控等方式,严厉打非治违,规范生产建设。 总结提升精准执法机制。该局将严格落实“一矿一策”监管措施,坚持分类执法,做好对表检查、精准执法。突出重点矿井,把水害突出矿井、火灾防范重点矿井,以及本辖区安全条件较差、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到位的煤矿列入今年执法检查和立案查处的重点,组织“开小灶”。每季度发布一次风险预警信息,并对高风险地区和重点煤矿及时发送事故预警。 总结提升打非治违机制。该局将发挥福建省安委会综合督导作用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推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持续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活动、涉煤民爆物品专项清缴行动和重点区域综合治理行动。加强井下密闭核查检查,重点排查设置假密闭、假栅栏,提供假图纸,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以及编造假数据,假整改,挂名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总结提升研判预警机制。该局推动省、市、县三级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隐患分析会,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落实隐患分析会制度,要求所有生产建设煤矿每月必须由矿长牵头组织一次大排查,召开一场隐患分析会,落实闭环管理。加快推动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煤矿事故应急联动机制,要求所有生产建设矿井每半年至少邀请矿山救护队开展一次实地检查。 总结提升责任传导机制。该局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辖区每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明确每处煤矿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人和岗位责任。落实分类联系包保措施,煤矿联系包保领导每季度到联系包保煤矿检查指导不少于一次。同时,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突出倒查企业实控人、管理层和技术层在责任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倒逼煤矿企业依法办矿,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 沈良坤 通讯员 吴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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