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
2023-02-16 15:56:20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为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以“市场监管大讲坛”的形式,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邀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陈郁作《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授课辅导。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生参加了学习讲座,局管二级巡视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省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参加了讲座。 陈郁副总队长结合自身工作体会,重点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亮点创新、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条文、贯彻落实建议等4个方面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可操作性,让参训干部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内涵精髓,进一步提升打击市场流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培训会议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持续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打击市场流通领域黑恶犯罪,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