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0部门联合出台英雄烈士保护联动协调新措施
2024-01-26 16:50:48 来源:厅优抚褒扬处、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郭晓楷 我来说两句 |
为巩固拓展“室组联动”烈士纪念设施专项检查成果,推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促进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落细落实,近日,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七条措施》,在建立共商机制、建立共治机制、建立共建机制方面聚焦用力,在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上再发力走前头。 建立共商机制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文件传输等工作,推动工作“无障碍”。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联络小组年度会议,共用研究解决涉及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共治机制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合作,聚焦问题补短板,共同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和关心关爱烈属工作,努力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巡检,着重发挥检察机关立足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作用督促,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 建立共建机制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整合优化资源,强化联合协调督导,共同打造烈士纪念设施“六个一”管护示范点,以依法保护英雄烈士工作为主题,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共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创作一批普法、解法、释法、明法的宣传产品。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