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文旅经济发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把文旅经济作为全省“四大经济”之一,明确提出要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上下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抓住当前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的窗口期,加快文旅产业回暖复苏,全面促进文旅市场活起来、火起来,全方位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激励措施》,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度,到期后将进一步评估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