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直通屏山 > 网政参考 > 正文

工信部官员:网络是反腐重要渠道但发言须守法

2013-01-23 19:57:23 刘育英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原标题:工信部官员:网络是反腐重要渠道但发言须守法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刘育英)网络成为中国反腐倡廉的一种新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位官员23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网络是反腐的一个重要渠道,但网上发言须遵守法律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到了这个问题。工信部是互联网行业管理的部门之一。

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网络时代给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了发表自己意见的通道,通过网络反腐是反腐的一个重要渠道。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达到5.64亿,微博用户也达到了3.09亿,网络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角落。

有媒体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至少15位官员密集被纪检部门公开停职并调查,涉及重庆、广东、四川、山西、山东、新疆等省市区,其中通过微博“揭发”而“东窗事发”的占绝大多数。

1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新闻发布会特别提到了2012年媒体和网络反腐线索案件的查处情况,陕西的“表叔”,广东的“房叔”都名列其中。

与此同时,网络反腐的风生水起同样也引发了争议,如“靠色情信息吸引眼球”,“难免误伤”等。

张峰表示,在网上发表言论和信息,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