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直通屏山> 网政参考 > 正文

广东检察院:网络反腐是好手段 最好实名有实据

www.fjnet.cn 2013-01-31 08:42   来源:中国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广东检察院:网络反腐是好手段 最好实名有实据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记者莫伟浓摄

郑红:科学合理配置人力破解“案多人少”

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也谈到了检察机关面临的“案多人少”难题。他说,新的《刑事诉讼法》和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检察机关人力紧张的状况更加突出。尤其是,按照新的《刑事诉讼法》,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官也要出庭支持公诉,所以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有代表曾提议建议法院和检察院增加类似“辅警”的人员。对此,郑红说,深圳和广州的检察机关招了一些辅助人员,这个问题在财政比较好的地区可以解决,但是财政吃紧的地方,就没有那么容易。

他说增加辅助人员只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一种手段。郑红说,检察机关综合部门人多,也可通过充分挖掘检察机关内部潜力,科学合理配置人力,向科技要警力。

代表称片面追求

高调解率不妥当

本报讯昨日,省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继续分组讨论两院工作报告。“把调解率高低作为法院的工作指标是不对的。”与会的人大代表对法院的调解率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代表们认为,评价法院的工作,关键要看判决是否公正,程序是否严格合法,而不是片面追求高调解率。列席参加广州团讨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国安认为,把调解率作为法院的工作指标是不应该的。在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背景下,确实是个化解纠纷的好办法。但不能单一强调调解率,不宜规定调解率指标,法院毕竟是审判机关,基本职能是审判,不是调解。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