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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院:网络反腐是好手段 最好实名有实据

www.fjnet.cn 2013-01-31 08:42   来源:中国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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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检察长谈反腐:

反腐成效明显 现在形势非常严峻

本报讯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介绍,2008年至2012年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比上五年增长了12.2%。昨日,郑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成效明显,但要充分意识到反腐败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现在形势非常严峻”。

谈及29日省纪委刚披露的云浮市委常委、副市长冯湘勇案,郑红透露,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对近来屡立奇功的网络反腐,郑红评价说,网络反腐是一个很好的手段,可以发动全社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过他也强调要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他说,网络反腐最好是实名举报,而且要有事实依据,这样才方便检察机关和纪委能有针对性地核实。

公安也应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本报讯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法院是封存了,但公安部门没有封存,应覆盖”。昨日上午,在广州代表团审议“两院”工作报告中,有人大代表对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系统内部自我预防腐败等提出建议,希望能对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司法腐败有所帮助。

金正佳称,现在法院、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封存,这很好,但犯罪记录公安系统也有,“两院”封存了,公安部门依然可以向外提供,现在许多工作、出国等,都需要出具证明,这些证明都可以从公安方面获得。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应该覆盖到公安部门。”金正佳认为,对于已经受到法律惩罚并改邪归正的未成年人来说,上述方式对他们不公平,反而可能在今后的人生中因碰到出具犯罪记录而再次遭受挫折产生不良行为。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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