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要求网上卖食品须实名登记,并提供经营许可证供审查。我们身边的网络外卖店铺存在哪些问题,东南网记者走访调查发现—— 外卖App商家良莠不齐 监管还得跟上 “吖米宅食送(小龙虾)”商家上传的“餐饮许可证”与实际经营范围不同。 东南网10月8日讯(本网记者 揭晓经)“一键下单,预约上门。”“快速搜罗附近外卖。”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种为“懒人”量身打造的手机服务类应用软件层出不穷。 然而,网络订餐软件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制作过程看不见摸不着,餐饮证照不齐,有些甚至连实体店都没有。这样的外卖,消费者能放心吗?外卖平台究竟是方便了消费者,还是方便了商家? 外卖App店铺 资质不全 位置不详 记者打开最近很火热的一款订餐APP“饿了么”,将位置定位在福州“泰禾广场”,随即弹出周边经营的各类餐饮店铺。记者发现,“饿了么”软件上显示出泰禾广场周边的外卖店铺有72家,其中还未上传“商家营业执照”的有32家,还未上传“商家许可证”的有41家,能显示双证齐全的店铺还未超过半数。 记者还发现在“商家介绍”里有一栏“商家地址”,不少店家的店面位置不清晰。其中,一家名为“福金财快餐”的店铺,页面显示商家两证为“上传中”,地址写的是“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秀峰君临香格里”。不仅两证不齐,而且商家位置只写了小区名字,地址不详,这样的外卖如何放心食用,如何监督呢? 记者在泰禾广场附近随机采访了20位路人,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表示,网络外卖方便了自己的生活,其中14人表达了对外卖食品卫生的担忧,6人反映自己曾食用不干净的外卖而生病。大部分人要么没有维权,要么找商家索赔,但因没有确切证据而得不到解决。 众所周知,不仅是网络平台的商家有订餐服务,现在连微信朋友圈也流行售卖各种“私人定制”食品。“会做就能卖”,如此的低门槛网络平台究竟是方便了消费者,还是方便了商家? 挂羊头卖狗肉 经营范围与两证不符 随后,记者以合作商家的身份致电“饿了么”App客服。记者表示,自己想在App上注册一家外卖,根据客服的指引上“饿了么”官网进行了一轮注册后,客服告知须上传实体店的经营执照和餐饮许可证。记者告诉对方,自己的证件还在办理中能否先注册,客服拒绝了记者。 记者以“为什么软件里面很多店铺都没有显示两证却能注册”为由,提出质疑并希望能通融。该客服解释,之前平台确实允许商家先营业再补两证,但现在审核严格了,必须拥有实体店、上传两证后,才能在平台注册开始营业。客服还向记者介绍,他们接下来会对超时限还未上传两证的商家进行清查下架。 最后,记者又询问:“能否随便找一家实体店的两证先上传?”该客服如此回答记者:“你只要上传了实体店的两证就可以开始营业,但如果被我们排查到,就会要求你们下架。” 记者认真查看了已经上传两证的商家,发现部分商家上传的两证存在问题。一家名为“吖米宅食送(小龙虾)”的店家,经营的是香辣小龙虾、大闸蟹等,但上传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名称为“福州市鼓楼区麦意面食品店”,经营类别为饮品店,经营范围为冷热饮品制售。而一家做炸鸡排的“鸡排先生(泰禾店)”商家上传的许可证,是一张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网络外卖如何监管 专家、政府部门有话说 针对经营范围超出两证的行为,福州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局均表示,商家要有两证才能经营,而且必须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任何冒用证件或超范围经营都属于违规行为。 福州市食药监局一方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前,网络外卖监管无法可依,关于外卖仅对集体用餐配送有相关规定,但对个体订餐却无约束,因此监管难度很大。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该工作人员说:“根据新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将情况报告给我们,若发生严重行为或者平台监管不到位,我们可以依法追究第三方平台责任。”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张桥老师认为:“面对数以万计的餐饮企业,仅仅依靠执法部门去监管市场,显然力不从心。数据信息双向流动是一种共赢,既帮助网络平台挑选和管理商家,平台也成为政府监管市场的‘耳目’,增加了市场监管的有效半径。” “当然,一定会存在部分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平台为了争取利益会进行违规操作,所以明确外卖平台责任才是规范网络外卖最强有力的保证。”张桥老师如是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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