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5-11-18 07:05: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36.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转、相互融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更加重视激发民营资本活力,继续实施闽资“回归工程”,健全市场公平准入机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营造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37.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军地企业对接机制,加快发展船舰修造维保、北斗应用、陶瓷纤维材料、军工电子信息、通用航空及航空配件等产业,建设若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和基地。支持宁德等地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完善军地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构建平战一体的力量体系,推进军地兼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军地互促并进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加强拥军优属工作。 (九)抓住新一轮开放机遇,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38.加快建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金融服务业开放为重点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力度,扩大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和功能。创新两岸合作机制,率先推动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推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统筹平潭、厦门、福州规划布局,推动片区之间结合功能定位差异化发展。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周边区域的对接合作,推动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溢出效应。及时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39.打造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传承商贸人文历史,发挥海上海外优势,努力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着眼建设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加快推进海陆空及信息通道互联互通,打造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机场,推进区域港航体系和通信网络设施建设,畅通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陆上通道,形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出海通道。着眼构筑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强与港澳台合作,重点拓展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积极开拓南亚、西亚、非洲东海岸等印度洋沿岸地区新兴市场。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商品市场和商贸园区建设,探索与东南亚国家互设产业园区。着眼形成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发挥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多边商务理事会作用,办好海上丝绸之路相关论坛、博览会、艺术节、旅游节、电影节等重大活动,构建多层次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 40.提升开放型经济竞争力。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和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人才和智力资源。构建境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去”,建设若干境外资源开发基地,打造优势产业境外集聚发展平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进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41.进一步密切闽港澳侨合作。继续推动粤港澳合作的先行先试政策向福建延伸、闽台合作的先行先试政策向港澳延伸,推动闽港澳台紧密互动。深化闽港澳金融、物流、旅游、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合作,推动闽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拓展闽港、闽澳招商平台。密切与侨团、商会交往,深化青年、智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友好交流,进一步汇聚侨心侨智侨力,增进民心相通,吸引海外闽籍乡亲回乡投资创业。 42.深化对内开放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互动合作,探索建立产业、交通、环保等领域的协调机制,推动建设一批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和合作项目。推进跨省铁路、公路和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布局与协同建设,深化我省沿海港口与内陆省之间的物流供应链协作。推进与周边及内陆省区口岸通关协作,支持跨省区“陆地港”“飞地港”建设,吸引更多货源在我省进出口。 (十)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优势,促进闽台深度融合发展 43.加快平潭开放开发和福州新区建设。用好用活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政策,借鉴自由港运行模式,推动实现与台湾投资、贸易、人员往来便利化,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加大重点区域开发力度,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建设“生态示范城市”“平潭智慧岛”“国际旅游岛”,推动成为闽台合作的窗口、对外开放的窗口。拓展新兴贸易业态,扶持发展专业园区,办好免税市场。推动台湾人士、机构和企业参与平潭开发建设和管理,加大台湾专才引进力度,推进台胞社区建设,集聚台湾元素建设“共同家园”。大力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快重点组团建设,完善综合配套设施,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岛区联动、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带动闽东北崛起的新经济增长极,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44.促进经济深度合作。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对接升级,深化与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引进一批产值超千亿台资产业链项目。支持在闽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积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扩大闽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金融对台开放,在放宽持股比例、降低准入门槛、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闽台合资金融机构发展,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大陆台资企业上柜融资业务。扩大闽台旅游产业合作,深化闽台乡村、邮轮、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合作,打造“环海峡旅游圈”。支持扩大双向投资,鼓励福建企业入岛开展股份制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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