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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镇长“公车公借”被查 书记履责不力受处

2015-12-15 09:23: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因一时侥幸违反了党纪,造成了不良影响,真是追悔莫及!”受到处分后的田林平万分后悔。

“履责不力,问责的板子一定会重重打下。”被诫勉谈话后,孙德雄等人坦言“上了一堂生动的课”,今后一定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剖析警示

当前,在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违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变着花样,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的问题却时有发生。这一案例算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个醒。

田林平之所以“栽跟头”,主要是党性意识不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薄弱造成的。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纪律来、按规矩办,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如此才能不踩雷、不越线。只有受更大约束,才能负更重责任,有更大担当。

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严肃追究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镇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可以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纪委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内容,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撒手锏”,使纠“四风”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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