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黑车被抓扣车罚钱还扣证 新规从明年元旦起执行
2015-12-22 07:35:13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刘玮 |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魏晓红)明年1月1日起,如果私家车涉嫌非法营运,将不仅仅是扣车、罚钱那么简单了,还将面临着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明年起,交通执法部门将与交通管理部门“合作”,多手段地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5年8月28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亮点之一,即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八条,当中明确了对从事非法经营性客运活动的,除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对有应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今后私家车如果涉嫌非法营运被抓,将承担严重的后果,由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扣车罚钱,还由交警部门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至6个月。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厦门经济快速发展,出租车客运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给非法营运带来了生存发展空间。可是,非法营运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还会产生众多安全隐患。在火车站、邮轮中心码头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团伙已经成规模,暴力抗法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据介绍,这几日,交通执法部门正在组织密集的“打黑”行动,在邮轮中心、轮渡、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向全市持驾驶证人员发送提醒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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