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直通屏山> 焦点新闻 > 正文

想退学不让退学费 泉州市教育局介入处理

2016-05-04 16:00: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赵舒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4日讯 近日,网友“麦凯乐”在东南网《直通屏山》栏目上留言求助,希望栏目组能够帮他要回学费。“麦凯乐”是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社会体育15级的学生,就读了一学期退学。学校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学费及巨额培训费,而收取培训费的蓝堡健身没有进行任何相关培训,还多次向学生索要各种名目的报名费用,例如初级普通话考试就要收取500,不报就各种威胁不让毕业。网友表示自己已经和对方沟通一个多月都未能要回退款,只得求助。

栏目组记者立即致电泉州市教育局,将网友反映的情况与对方进行了沟通。泉州市教育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反馈给了栏目组。回复称,经过教育局调查了解,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蓝堡公司为学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校企合作单位,学校收取的培训费确实为蓝堡公司所收,用于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及考证费用。但因培训还未开始,经过学校与公司的调解,5000元的培训费已经退还给了学生。

学生学费这一项,教育局表示,《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规定,“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学生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而该学生已经在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就读了一个学期,所以,6000多元的学费根据《细则》学校无法退还。至于网友所反映的蓝堡公司乱收报名费的现象,教育局还未发现有关证据,会进一步调查。教育局也责令学校处理好后续的退学手续等,并且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做好与学生的沟通管理工作,加强对合作办学企业的监管。

【网友留言】

我是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社会体育15级的学生,就读了一学期退学。学校拒不退还学费及巨额培训费(发票还在)。学校各部门互相踢皮球使用模糊概念就是为了不退学费,更甚者态度恶劣。还说培训费是蓝堡健身收取的与学校无关,让家长去找蓝堡健身。

蓝堡企业更夸张。就读半学期没有任何相关培训,没填任何报名表。还多次向学生索要各种名目的报名费用,例如初级普通话考试就要收取500,不报就各种威胁不让毕业。退学向该企业在学校的负责人要求退还培训费,给出了另人啼笑皆非的理由,该费用已用于学校招生。已经与其沟通抗议一个多月,对方不予理会,请求公道。【详细

【回复单位:泉州市教育局】

关于网友反映海洋职业学院拒退有关费用问题的回复

直通屏山栏目组:

我局相关科室专门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就此事进行调查,并责成学校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蓝堡公司收取培训费问题。蓝堡公司为学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校企合作单位。蓝堡公司表示所收的培训费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及考证费用。经学校与蓝堡公司协调,蓝堡公司同意退还考证培训费5000元。

2.关于学费问题。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学生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学校表示根据以上规定,该生学费无法退还。

3.关于蓝堡公司索要各种名目报名费问题。蓝堡公司表示从未要求学生缴纳初级普通话考试等费用。对此,学校将进一步调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我局要求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该生及其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尽快为其办理退学相关手续,并督促蓝堡公司及时退还考证培训费用。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合作办学企业的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校企合作,认真做好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9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