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安赛岐76名装卸工多年无法参加社保
2016-10-10 15:36: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意 我来说两句 |
福安赛岐搬运公司遗留在赛岐镇中山西路的一处房产,如今成了郭金春等76名职工参加社保的希望所在。 东南网9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黄石宝 文/图)9月8日,记者在福安赛岐镇采访时,曾经在赛岐搬运公司工作过的76名职工反映,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多年来无法按照相关政策参加社保,如今人到晚年,却无法领取养老金,导致生活窘困,度日艰难,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关注,让他们老有所养。 赛岐搬运公司职工朱雪姿告诉记者,这76名职工都是福安市赛岐搬运公司的正式职工。赛岐搬运公司建于1952年,是集体所有制企业,1985年体制下放,归属赛岐镇政府主管。到了2000年,公司主要的生产基地赛岐港务码头,因为港务方组建了码头搬运装卸队,使得赛岐搬运公司业务不断下滑,200多名职工纷纷下岗自谋生路,搬运公司只留下几位管理人员负责处理遗留事宜,不再承接业务。近年来,随着管理人员的退休,公司已经名存实亡。 职工郭金春说,当时我们都处于35岁至45岁之间,年富力强,靠拉板车、打短工尚可维持生活,对于晚年生活就没有过多考虑。2010年,福安市有关部门多次下文,要求赛岐搬运公司为下岗职工补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当时的管理人员对此信息不予公开,暗箱操作,只给部分下岗职工办理了社保和医保。 随着年龄的增大,这76名职工的体能下降,腰肌劳损等职业病使得他们不能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近年来,这些职工的生活渐渐难以为继,如61岁职工陈建仁半身不遂,丧失劳动能力,现寄居在哥哥家中;60岁职工刘庭康,由于年老多病,无钱治疗,瘦得只剩下30多公斤……郭金春说,因为按照相关规定,男装卸工年满55周岁,女装卸工年满45周岁,就可退休,领取养老金。社保,成了这76名职工晚年生活的唯一保障。 这些年来,他们不断到搬运公司要求按政策参加社保,可是公司的留守管理人员却说没有指标,不予理睬。2015年7月,这些职工到宁德市社保中心查询,了解到赛岐搬运公司已有147名职工参保,而其中有47名并非搬运公司的职工,属挂靠参保。这种严重损害本单位职工利益的行为,让76名老人忍无可忍。2015年11月15日,他们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福安市人社局给予的答复是: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郭金春等人可要求所在单位依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办理参保并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说,这76名职工可以参保。 可是,根据现有社保政策,如果这些职工补办社保,每人应缴纳12.96万元(含滞纳金)。要交这么多钱,着实让老职工们望而却步。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无力参保县(市、区)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1994年底前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申请福建省无力参保的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这些职工无力交钱补办社保,但所幸的是,赛岐搬运公司如今还遗留6座房产和60亩土地。清算后,应有能力解决职工社保费用。 赛岐镇负责此事的镇干部刘希华说,保障人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我们党和政府作出的承诺。对于赛岐搬运公司职工反映的社保问题,我们十分重视。2015年底,在镇政府的督促下,赛岐搬运公司选出了8名代表,成立了清财组,目前财产登记、职工权益认定和制订分配方案如期开展,无能力缴纳社保的职工,需要等公司资产清算后才可以补办。 郭金春等76名装卸工何时能参加社保,本报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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