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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一小区筹建电动车棚选址现争议

2024-01-11 11:28:50 作者:王俊杰 郑正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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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1日讯(本网记者 王俊杰 郑正华)近日,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栏目反映,称南平市建阳区建发·悦府小区计划建设电动车停车棚,但是物业在未经2、3号楼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停车棚地点选在2、3号楼下,业主们希望小区物业能多选择几个地点征求业主的意见。【留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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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悦府小区电动车停车棚拟建地点

网友告诉记者,他们支持物业为业主建设电动车停车棚,但是建设在小区的2、3号楼下,则坚决反对。主要是考虑电动车充电存在自燃起火的可能,对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同时,电动车的报警蜂鸣声会影响业主休息,而且物业只提供了一个地点,不是让业主选择,而是逼迫业主做决定。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1月3日,记者前往建发·悦府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在建发·悦府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陈经理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网友反映拟计划建设电动车停车棚的地点。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地点位于小区内通道外侧靠近小区围栏的平地上,紧邻市政道路,处于小区2号楼和3号楼附近。“之前业主一直反映要建电动车停车棚,我们现在还处在征集业主意见的阶段,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区域改造是面向全体业主,如果没有征得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我们也没办法进行下一步工作。”陈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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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悦府小区电动车停车棚拟建地点

在现场,随行的建阳区潭城街道景龙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社区居委会此前了解,小区居民对建设电动车停车棚的意愿比较强烈,物业积极回应业主的诉求,筹划建设停车棚,但是在建设地点的选址上,物业要考虑向相关部门的建设报批手续能否通过的因素。

记者查阅了2023年7月26日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正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其第十四条第九款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针对业主对物业征求意见时只提供了一个选址的质疑,陈经理表示,建发·悦府小区有两侧为沿街店面,还有一侧为小区大门,只有目前这处位置靠近主路较为合适,方便业主通行。在物业的设计方案里,电动车通行门将设置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同时停车棚也将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和摆闸,外人的车辆将无法进入。停车棚的材料将采用隔音材料,从最大程度上降低电动车报警声和蜂鸣声对业主的影响。记者在现场观察看到,该小区业主的门禁卡只能打开自己所属的楼栋门禁,其余楼栋无法打开。

在小区物业客服中心,记者看到了物业向业主发出的征求意见表,意见表上有停车棚的规划示意图和业主是否同意的勾选项。“目前已经收回来的90余份意见表,其中60份左右同意,30份左右不同意,如果最后的结果是没有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我们将取消建设停车棚的计划。”陈经理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平市城管局物业专班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停车棚属于小区公区改造,需要全部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签字同意,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如果是对某栋楼栋进行改造、翻修等工作,就需要该楼栋业主签字同意。

  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东南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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