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莆田市涵江区涵东后度小区2号楼502的户主。三年前,在根据后度安置房规划图选择安置房时,我选择了502号房,当时规划图中并没有体现房子外面会有任何遮挡物。当我拿到房子时,发现我房子外面摆放着楼下商场的巨型抽烟机,而我的房子只有一面光,这个抽烟机把房间仅有的一面光都遮挡了,严重影响了日常的生活和房子的租用。基于这个问题,我多次找涵东办事处、安置房指挥部和执法部门反映,以及和街道办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希望他们能考虑下我们户主的实际用房问题,把抽烟机稍微做个挪动,或者提出个可行的方案,减少对我们户主和租户用房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人员却互相推诿,都说自己没办法决定,让我找另外一方。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街道办人员也进行了现场查看,但每次都是地看过后就说无法解决。三年过过去了,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盼上级部门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