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涵西街道金象街西坡小区6号楼南日兴隆海鲜店晚上人员离开后未按规定关闭电源,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违反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沿街店铺防火六条严禁的第一条:严禁夜间在店铺内住宿,离开时确保断电。也违反了消防救援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这个三关的规定。我多次5举报无果。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我已经指出该店晚上人员离开后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这个问题,并明确指出违反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沿街店铺防火六条严禁的第一条:严禁夜间在店铺内住宿,离开时确保断电这条规定。望相关部门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按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沿街店铺管理规定要求改店铺晚上人员离开后切勿使用电器,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