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革命联络站遗址始建于清光绪年间,迄今有140年时间,1964年由政府拨款翻修,占地近300平方米,两层土木结构,因当年翻修时地基没有变动,结果于2016年10月18日夜间忽然倒塌无人管。
记者调查:“2016年,革命遗址东坑革命联络站倒塌损毁。2017年,有关遗址所有权人在原址上新建一层砖瓦平房,遗址原貌荡然无存。”对于康先生的诉求,秀屿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根据《莆田市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革命遗址的维修维护、防护设施、事迹展陈、使用管理等支出”;同时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修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纪念设施和个人纪念馆、个人故居”的要求,专项资金只能对革命遗址原本址原貌进行抢救性修缮、加固保护、维修维护、修旧如旧。故该革命遗址重建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月13日,秀屿区民政局又向东南网作了书面回应,称今年3月,工作人员已和遗址产权所有权人电话联系沟通,对政策进行解读;4月11日,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该革命遗址现场调研遗址现状,并现场对遗址产权所有权人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告知当事人革命遗址不能翻建。如果该遗址产权所有人同意对遗址进行事迹展陈,可由镇政府组织实施遗址事迹展陈,使用权和管理权归镇政府,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4月14日,记者再次联系康先生。康先生对秀屿区民政局的回复并不满意。“2016年房子倒塌,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苦于一年时间‘无人理会’,便自己盖了一间简陋的小屋,用于陈列烈士照片等红色文物。”康先生认为,相关部门所谓的“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显是推托之辞。
东南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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