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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举报]莆田网民称一小区消防通道遭违规出售存隐患
2023/5/15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298号宝厦日月潭小区17层以上消防通道被开发商出卖给所在楼层邻近连廊的业主,并办理房产证包括消防通道产权,造成重大消防隐患。业主多次向城管、住建局、消防大队、办事处反映,都因业主有产权证无法强制拆除。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2014年不是他们办理产权证为由不予理会,造成小区消防隐患一直无法得到解决。望领导督促不动产登记中心纠正、改正错误登记产权面积及产权位置,城管和办事处便可强制拆除,还小区一个安全消防环境。

记者调查:    

日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转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函复东南网称,根据设计单位的说明及开发公司出具的分摊说明,17-32层的连廊由相应楼层的住户分摊,连廊仍属于共有共用面积,开发公司承诺在售房时告知购房户以上共有面积分摊情况,同时开发公司及全体业主也出具保证书,保证在二次装修时不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不封闭阳台楼梯、连廊。该中心提出,不动产测绘及产权登记不是行政审批,测绘单位对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面积的测算及登记机构的产权登记,并没有改变原设计及批准的使用功能,该公司在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连廊并没有封闭、堵塞,与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各分层分户图与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也保持一致。    

复函中强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的装修活动都不应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如各层入户甲级防火门都不应更换为自家防盗门并上锁,登记为业主套内面积的未封闭入户花园或阳台不应自行封闭,连廊不应堵塞,登记为套内面积的承重墙,不得随意拆除、变更等。至于业主在室内装饰装修时将连廊实体封闭造成消防隐患问题,请记者咨询相关部门。    

就此问题,记者此前也采访了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将消防连廊通道封闭为私人空间属于“两违”,确有消防隐患。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认为消防连廊仍属于共有共用面积,那么业主将连廊实体封闭是否合法?是否应该认定为“两违”呢?1月30日,东南网发函至城厢区城管局。截至记者发稿前,城厢区城管局无任何回复,记者也再次拨打该局办公室电话,也无人接听。    

明显存在消防隐患,有关方面为何还默不作声?东南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详细报道:https://pt.fjsen.com/xw/2024-02/06/content_31516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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