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严肃追究厦蓉高速和溪路段“3.22”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
2013-12-02 15:23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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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近日,省政府已对厦蓉高速和溪路段“3.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认定该起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17名责任人员和4个责任单位的相应责任。 一、事故简况 2013年3月22日11时25分许,一部满载水泥的赣L38239重型半挂牵引车,由龙岩开往漳州,行驶至G76线厦蓉高速109K+524M处,因车辆失控,先后撞上闽DUM793小汽车、贵C80937卧铺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45人,其中儿童3人)、闽E63356大货车,造成12人死亡、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30多万元。 二、事故性质及原因 1、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厦蓉高速和溪段“3.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事故直接原因:经车辆技术鉴定和事故调查专家小组综合分析,造成本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肇事车辆前轮制动器被人为解除,较长时间车辆维修检查不到位,导致部分制动器机件磨损、损伤或沾油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驾驶人别必波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在下长坡路段未能根据交通条件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安全行车速度,挂最高前进档下坡,持续使用制动,导致制动器摩擦过热,制动效能下降,直至制动失效。在发现车辆制动性能下降,车速无法控制时,未能采取其他有效避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3、事故主要间接原因:一是江西省鹰潭市顺驰物流有限公司无自有车辆,名下均为违规挂靠经营车辆,无安全管理制度,重收费轻管理,协助肇事车辆逃避日常安全监管。二是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省际客运有限公司,事故驾驶员拒不服从公司定点接驳运输管理规定。三是福建万集物流公司。公司未能严格落实驾驶员招聘、管理教育制度,租借场地给无照无证的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经营,且公司车辆维修业务也定点在无照无证的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修理。四是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无照无证经营,大部分维修人员未持证上岗,购买“三无”汽车配件进行维修。五是鹰潭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及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踪工作流于形式。六是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未能正确处理业务培训与路面当班值勤间的矛盾,导致肇事车辆遮挡车牌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没有民警对进入适中服务区停留的肇事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也没有民警在事故路段巡逻。七是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当班执勤民警离岗修车,未安排代岗民警执勤。八是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贯彻执行省高速公路公司“黑名单”机制不力,导致肇事“黑名单”车辆通过遮挡车牌方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九是漳州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事故路段减速振荡标线养护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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