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我在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下碑村埔里62号的老宅祖屋被镇政府强制拆除。在拆除之前,村民并未签署任何同意文书,拆除期间政府也未提供任何说法。请求媒体关注此事,请求政府给予合理合法的说法。
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3月24日回复
经我镇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等相关所站组成调查组调查核实,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是漳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南靖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74.59亩(其中新征用地93.62亩),涉及征迁户总共76户,总投资约4.6395 亿元,建筑面积约110410.14平方米。下碑村村民黄XX提供土地证位置位于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范围内。下碑村村民黄XX提供的土地证为其旧宅土地证,在2014年后自行拆除,没有审批自行重建二层半建筑(框架结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属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建,属于两违建筑。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三条,黄XX建筑属于违法建设,山城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16日向黄某某送达《违法建设处置事先告知书》,但黄XX一直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千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山城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8日再向黄XX作出限于7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书。因黄XX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5日,山城镇人民政府分别再向黄XX下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但黄XX一直拒不执行。由于黄XX多次不执行拆除两违通知书,镇村工作人员多次做黄XX思想工作无果,严重影响南靖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进度。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早日投入使用,2025年3月19日,山城镇人民政府对黄XX的两违建筑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