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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被告同村同名诏安小伙成“老赖” 法院闹乌龙

2016-03-18 09:52:01 肖和勇 陈青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漳州频道 林燕婷  

和被告同名同姓 诏安小伙成“老赖”被告人实为同村另一人,小伙名誉受损,欲申请国家赔偿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肖和勇 陈青松 实习生 郭丽妍 文/图)29岁的诏安小伙许艺民很委屈。今年春节前,他被诏安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份名单在今年2月3日登在了漳州当地一家报纸上,上面赫然出现了许艺民的头像。诏安当地多个微信公众号及网上论坛,都转发了这份名单,影响范围甚广。

 

许艺民展示公布在报纸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艺民“涉案”的原告代理方承认,被告弄错了。真正的被告人确实叫许艺民,不过是同村的另外一人。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已一个多月,许艺民称,他今年过年都不敢出门,怕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他表示,法院此次乌龙,严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他要求重新登报致歉,并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蒙了:被法院当“老赖”曝光

今年除夕前3天,远在广东汕头打工的诏安小伙许艺民“火”了,不过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好多亲戚朋友给我发微信、打电话,说我成了‘老赖’,照片都上了报纸。”今年2月4日上午,看到亲友微信发过来的照片,在2月3日当地的一家报纸上,被诏安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一位的,正是自己,许艺民当时就蒙了。

2月5日,许艺民到银行网点办理手机银行业务,业务员说他个人信用有污点。当天,许艺民就赶回诏安,想把事情弄个明白。

他说,自己近几年都在外地打工,除了家里盖房子跟亲友借过钱外,并未与其他人产生过债务纠纷,也没有经历过治安及刑事案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情”。

让许艺民感到奇怪的是,此前,他从没有接到过法院的传票,也没有任何人通知自己涉及民事经济纠纷,“我就纳闷了,自己怎么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不是搞错了?”

错了:原告和证人都不认识他

2月5日下午,许艺民找到了诏安县人民法院,当场申明,自己从未与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

他称,该案经办人员随即通知了原告及证人前来辨认,“他们弄错人了,原告和证人根本不认识我。”许艺民说,法院让他先行回家,称将此事调查清楚后会及时通知他。直到2月14日,许艺民仍没有收到法院的信息。于是,他再次找到法院,要求出示该案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2014)诏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为林某,委托代理人为诏安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陈群忠,被告为许艺民,“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都是我的个人信息,我怎么会成为被告?”

许艺民称,经核实,被告实际为跟他同村同名同姓的另外一人,这个人他也认识,比他大4岁,平时没有交集,也没联系过。他事后了解到,该案的法院传票及判决书都是由那名村民的家属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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