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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操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www.fjsen.com 2009-12-21 11:22  殷贤华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把公开、公正、透明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渗透到选人用人工作的系列环节,即实行阳光操作选拔任用干部,这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幅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利举措。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是根据目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和广大干部群众强烈期盼提出来的,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工作中带长期性、复杂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是一个需要从多方面付出不懈努力的持续过程。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3456”工作思路进行阳光操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量“三把尺子”,确保选人用人导向“正”

一是量素质尺。把素质是否全面过硬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力争通过查、问、考、述、评等方式,把政治成熟、立场坚定、思想先进、品德优良、能力出众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二是量公论尺。坚持凭公论选干部,对民主推荐得赞成票较少、不被多数群众拥护的,一律不确定为考察对象。三是量实绩尺。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在衡量干部成绩时,既看当前的工作成绩,又看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成果。衡量干部优劣时,把职务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领导干部放在全县范围内横向比较、纵向排位,综合评价。

二、设“四道关口”,确保选人用人程序“严”

一是设资格条件关。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规定推荐拟提拔干部。对资格条件有异议的,采取查阅档案、外调、函调等方式,把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组织平职交流领导干部过程中,既注重全方位考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也注重扬长避短,换岗即能用。二是设民主推荐关。提拔推荐的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坚持民主推荐得票过半数或靠前的原则,既注重民意,也避免单纯以票取人。三是设组织考察关。采取个别座谈、民意调查、征求执纪执法部门及分管领导意见等多层次的立体考察方式,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准确。四是设讨论决定关。坚持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讨论决定镇街、部门正职票决制,做到参会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不开会讨论干部,赞成票不超过应到会的半数不形成决定。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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