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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政意识 弘扬新风正气
www.fjsen.com 2010-01-04 09:01  姜 洁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第四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创新方式,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弘扬先进事迹 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2009年初,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开展了学习宣传四川省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组织多家中央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当年9月,王瑛同志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同时,纪检监察战线上涌现出的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盖起章,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钟世才,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仲继刚,湖南省长沙县金井镇综治办副主任、纪检专干汤杨等先进人物,他们恪尽职守、淡泊名利的政治品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和一身正气、无私无畏的精神境界,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称赞。

开展廉政教育 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明确要求,2009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力度。天津市通过评选50名“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辽宁召开全省百名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表彰大会等,开展示范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电教中心根据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湖南省郴州市系列腐败案等典型腐败案件制作了电教片,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黑龙江、吉林和浙江杭州等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试点工作,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规范履职行为。河北、吉林、重庆、陕西、新疆等地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试点工作,以考促学。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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