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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从“义利观”到“财富观”
www.fjsen.com 2010-01-19 08:13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义利观”长期地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你要讲“义”就不能讲“利”,富了就是“为富不仁”。这种对立的观念在改革开放后有了根本的转变。

中国传统社会中,财富的来源主要是两个,即所谓的“耕读”,“耕”就是农业生产,“读”就是通过科举做官,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古时候,中国的一个家庭若被称为“耕读传家”,那么就不得了。中国古代社会是农业社会,有着浓厚的重农传统,社会地位上的排序是“士农工商”,处于末位的商人,要么非常低调,要么就结交官府。到了清朝时,有钱的商人就买一个候补道台做做。很多富商即使赚了钱,也千方百计要让自己的子女回归到“儒”上,培养他们念书,或者想办法买一个官做做。

传统社会中其实是没有真正的私有财产的,不少人对此存在误解。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是“权力所有制”,所有财产都是属于皇帝的,所有的大臣,所有的老百姓,都不过是为皇帝管理资产,皇帝可以随时剥夺。皇帝剥夺财产,是不需要讲什么道理的,只要一道命令就可以。因此,传统中国社会中从来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比如,汉朝时期,国家每年财政收入分三份:一份是政府开支,一份用于皇帝家族的开支,还有一份最荒唐,给皇帝造陵墓,做皇帝第一件事是先修墓把老皇帝葬掉,还有给自己修墓。

历朝历代所谓的“均贫富”,其实都是“均贫”,富是“均”不了的,因为富的重要基础就是权力。要“均贫富”,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打下来然后分掉,这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而且,一旦真正掌握了政权,政策马上改变了。真的坐了天下,如果不纳粮,那统治者吃什么呢?因此,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和利益,大力宣扬儒家学说中的重义轻利的思想,由此形成了中国人对立的“义利观”。这种观念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首先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果不是开了这个门,纠正了对财富的扭曲观念,能有今天这样的情况吗?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的确也出现了不少社会弊病,但是今天我们还是应该肯定:我们的政府能够把富民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采取了措施,使人民群众真正地富起来。

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其实,在西方社会,基督教的伦理原来也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新教的伦理就通过对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说,你富裕,不仅是你自己的事,而且是荣耀上帝的事,这是为上帝增光。通过正当的手段致富,上帝也有面子。同时又告诉你,富了之后,应该做慈善、社会公益等等,所以你们的富是堂堂正正的。而在我国,如果不是改革开放,我们能敢说“富是光荣的”这样的话吗?要知道,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被灌输的观念,是把很多优良的品质和贫穷联系在一起,好像富了就没有优良的品质了,就是“饱暖思淫欲”之类。因此,是改革开放确立和塑造了中国人的现代财富观。

(作者为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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