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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明:发展党内民主须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www.fjsen.com 2010-03-31 10:37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途径。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立足于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作了战略部署。发展党内民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当前,发展党内民主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重大关系。

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党内生活中,民主与集中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这抓住了发展党内民主最基础最根本的环节。发展党内民主,就要保障党员能够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党内对任何问题的讨论,都应该是平等的、自由的。只要是从党的利益和工作出发,就要允许充分发表意见,从而在党内真正形成敢说真话、畅所欲言的良好氛围。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讲真话、实话、心里话。真话、实话、心里话不一定是真理,但让大家讲出来,有道理就吸纳以完善决策,没有道理就做好说服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内团结,进而达到行动的高度一致。那种压制不同意见、搞“一言堂”的做法,是与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格格不入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反对另外一种倾向。有的人错误地认为,民主与集中是不可调和、相互冲突的关系,“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遭到抛弃,党内民主就或许有了希望,中国的民主化也就露出了曙光”。这种歪曲和诘难是站不住脚的。党内民主的实质和关键是少数服从多数,是在正确集中的指导下,广大党组织和党员意志、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要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这里尤其要说明的是,民主集中制所强调的集中,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比如,我们讲全党服从中央是“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一条,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集中了党内外大多数人的意志、愿望和智慧,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服从中央就是服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因此,我们既要反对那种认为扩大党内民主就会引发党内无休止的争论、影响党的团结和统一的观点,又要反对那种否定集中、攻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论调。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正确理解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将民主与集中抽象地对立起来,因而是错误的、有害的。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求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的局面。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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