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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伪沟通”
www.fjsen.com 2010-04-12 16:02  尧希平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我来说两句

“伪沟通”恶果

管理缺位。管理是一个信息收集、处理、传播和反馈的过程。沟通越畅通,信息就越多越准,管理就越到位越有成效。“伪沟通”听到的信息是假的,了解的情况是虚的,对客观事实掌握不够,研究不透,决策失误、管理失败就在所难免。而且“伪沟通”不听取他人合理建议,不尊重他人首创精神,背离以人为本原则,必然伤害他人感情,引起他人反感,调动不了他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降低干部威信,影响整体合力,弱化管理效能。

人格错位。“伪沟通”诱人讲假话废话,逼人讲套话空话,讲口是心非的话,讲言不由衷的话。在“伪沟通”情境下,人人戴着假面具,谁也不敢掏心窝,讲实话吐真情。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个人人格扭曲,人际关系诡异,给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甚至灾难。

制度虚位。“伪沟通”从确定议题、专家论证到民主讨论、形成决议,程序一个都不少;但在沟通过程中却有这样那样的限制,参与者不能自由选择,不能畅所欲言。这种沟通,德国着名哲学家哈贝马斯称之为“有系统地扭曲的沟通”。他解释说:这种沟通病态可视为“取向于了解的行动”与“取向于成功的行动”二者混淆的结果。在潜藏的策略性行动中,至少有一方的行动系取向于成功,却让另一方以为沟通行为的所有预设都已成立。这就是操纵。“伪沟通”名义上是听取大家意见,尊重群众公论,但集中起来还是“个别领导”的意见,还是个人说了算,制度、程序成了遮羞布甚至保护伞。

责任移位。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热衷于“伪沟通”,说穿了就是打着“沟通”幌子,把“个人意见”变成了“集体研究”、“集体决定”。这样,一来师出有名,而且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名号响,来头大,“个人意见”因此拥有了不可置辩的权威意味;二来既然是“集体研究”,出了问题自然由集体承担,而问责又往往法不责众。换言之,“经过集体研究”的说辞进可攻、退可守,是回应质疑、躲避批评、推诿责任的挡箭牌。事实上,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也确实因此金蝉脱壳,逃脱了政治风险和法律制裁。

彻底铲除“伪沟通”

完善民主保障机制。通过教育,培养党员干部的权利义务观念、党内平等观念、民主监督观念,使广大党员干部敢于给领导指缺点,敢于向党组织提看法,积极主动行使好民主权利,成为具有主体意识的人,成为具有沟通意识的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无记名投票,对主要领导否定多数人意见做出的决定要予以记录。进一步健全举报保密、奖惩和补偿机制,对侵犯民主权利、打击报复者,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敢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的,积极给予支持和保护,以充分保障民主权利,推动党员干部讲真话讲心里话,保证沟通顺畅、真实。

完善信息传递机制。现行的沟通体制与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紧密连在一起,信息在单通道传递及层层过滤中容易出现阻塞、失真,因而产生了“伪沟通”。要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从具体制度建设上健全信息快速传递的机制。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多维度的传媒网络,充分发挥其反馈信息、表达民意的作用。扶持民间调查机构,委托其开展专题调查,为决策沟通作准备,从而在党内形成多元化信息传递体制。

完善决策评价机制。对决策反复进行论证、评价,是沟通的重要步骤。要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提交专家咨询论证。鼓励涉及各方利益的公共政策内部辩论、公开讨论与听证,增加新闻舆论对公共政策讨论报道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度。建立多种方案比选制度,“两刃相割,利钝乃知;两论相订,是非乃见。”多种方案比选是沟通的基础。没有比较,就没有沟通,就没有鉴别。因此,重大决策应当请有不同背景的咨询机构或专家参与咨询论证,提出多个决策方案,使沟通建立在有所比较鉴别的基础之上。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反对“伪沟通”,做到“真沟通”,都要在自己负责的“一亩三分地”里培育“真沟通”的市场,在沟通中扮演好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色,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不愿与群众沟通或忽视与群众沟通,不能准确把握群众要求,不能准确反映群众情况,甚至弄虚作假、瞒报浮报群众有关情况的,要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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