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观点
www.fjsen.com 2012-01-29 16:40 来源:《学习时报》 我来说两句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思想关于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思想也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袖是主要代表人物,毛泽东1957年2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1957年4月刘少奇发表的《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代表作。重温毛泽东思想关于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思想,对于正确处理我国当前和今后的社会矛盾仍然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辩证认识矛盾的普遍存在和双重作用 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矛盾是普遍客观存在的。毛泽东强调: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周恩来说,我们应该自己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搞好,这是根本大计,这就首先要承认国内的矛盾,要正确处理国内的矛盾。 矛盾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消极作用,又有积极作用。一方面,矛盾客观上往往会产生消极作用,对社会产生消极危害;另一方面,矛盾又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可以起到“安全阀”、“预警器”的作用,有利于引起人们对社会矛盾的认识和重视,有利于促使矛盾的转化和解决,有利于促使人们采取有力措施来解决矛盾,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毛泽东说:“在我们的社会中,群众闹事是坏事,是我们不赞成的。但是这种事件发生以后,又可以促使我们接受教训,克服官僚主义,教育干部和群众。从这一点上说来,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乱子具有二重性。我们可以用这个观点去看待一切乱子。”“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里,有少数人闹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倒是足以帮助我们克服官僚主义。”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26]我国现阶段社会矛盾演变新趋势
- [ 12-24]调解能否成为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宝
- [ 09-18]科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