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称,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首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这是中国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步骤。我国行政管理由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转变为“省—市”、“省—县”二级管理模式,目的是减少管理层级,加强县域经济的活力,加大中央对县级经济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差距。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意见》是省直管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权是核心权力之一,此次《意见》明确指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县域经济将因此获利,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减少分配层级过多产生的跑冒滴漏。以往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如同一个大漏斗,由于强大的行政资源集聚优势,包括省级市在内的大城市获得最优资源,由地级市、县级市逐级衰落,最终最需要集聚资源的广大农村财政地基软化,资源优势越来越向大城市集聚。
浙江省是县管财政的典型地区。通过25年的坚持、执着与践行,不仅为浙江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准备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也为浙江城乡的统筹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2008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比值为2.45:1,远低于同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3.31:1的平均比值。浙江省不存在令人担忧的城乡剪刀差扩大趋势,相反,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浙江省成为城乡财政差距较小的省份。
当然,仅仅靠省直管县财政难以达到消除城乡差距、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财政行政体系只是整体行政体系中的一个方面,加强县域经济还需要其他行政体系的配套改革。在一些省管县财政试点地区,出现了省辖市与扩权县市争夺中央与省下拨款项的情况,由于工商、税务、金融等垂直管理部门都有对应以往行政体系的完整的行政设置,财政直管而行政改革未跟上,导致扩权县少了一重支持,多了一个强劲对手,由省、县两个婆婆共管。
浙江等地的省管县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切切实实将行政权力让渡给县级政府。从1992年开始,浙江进行了五次扩权强县工作,将行政审批权力让渡给县级政府,以浙江省义乌市(县级市)为例,拥有地级市1000余项审批权中的618项,包括如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管理等“真金白银”的审批权。因此,浙江省管县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不是减少财政层级加强了财政划拨,恰恰相反,是市级政府大量放权提高了县级政府的行政效率。这才是扩权强县的关键。
从去年10月开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拉开序幕,地方政府转变职能、设置机构不强求上下对口,这为解决省管县财政可能产生的摩擦打下了伏笔。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是浙江省县域经济发达——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比重达到60%,县域经济发达意味着当地有藏富于民的传统,这使得地方内生的市场资源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只要政府行政改革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吻合,就能从根本上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彻底改变政府与民众财力的不对称、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的不对称。今年年初浙江进行的第五次扩权强县工作,被称做“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和问题的重大举措”,正是从行政改革与市场经济的相互推进这一角度出发,所得出的自然逻辑结果。
狭隘地将省管县财政理解为改善政府资金的转移支付、财政划分,解除市与县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将曲解省直管县财政的意义,县级市建立明确的预决算机制,直接向省财政交割,最重要的是建立县级公共财政体系,改变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倒金字塔形的财政模式——中央和地方之间主要财政收入上缴、而后进行浪费极大的层层转移支付。靠济贫式的转移支付,永远不可能建立健康的市场经济,永远不可能激活县域经济。
只要建立透明的公共财政体系,只要发展县域市场经济,只要改革行政体制使之与市场发展配套,还财于县辅之以藏富于民,中国的县域经济何愁不能“浙江化”?
- 2009-07-10财政省管县要以县政综合改革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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