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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人信任就应该容忍怀疑
www.fjnet.cn 2009-08-26 11:25  黄波 来源:珠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杭州胡斌飙车一案又有了点余波。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8月25日《扬子晚报》)

胡斌案中的“替身说”的确喧嚣一时,但经过相关部门的澄清,疑云业已散去,尘埃落定,也没人再继续纠缠这件事情。哪里想到树欲静而风不止,现在却要偏劳湖北浙江两地执法部门花费大量精力,然后以一个拘留的决定,让胡斌案再度回归舆论风波的中心。这是否有点近于自找不和谐呢?

负责侦办的鄂州市公安机关对此案的说法颇令人疑窦。他们指控“无业人员”——不,还是说公民吧——熊忠俊先在网上散布谣言,后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捏造各种所谓的‘证据’,持续不断地炒作‘替身’谣言”,似乎熊忠俊在“散布谣言”之后,又发文章“捏造各种所谓的‘证据’”是得咎之关键。可是众所周知,法庭上的胡斌真假,远非熊忠俊一人在怀疑,否则替身一说也不会应者云集了。要说熊忠俊错,错就错在把心中的怀疑表达了出来,但这不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吗?熊忠俊之所以连续发文公布证据,正是其坚信自己判断、绝非有意造谣的鲜明表现。显而易见,远在湖北鄂州的熊忠俊与杭州此案没有丝毫利害关系,缺乏有意造谣的主观动机,而且也看不出“替身说”对哪个自然人带来了实质性损害。当然,舆论一起,相关部门承受了压力,为澄清事实忙活了一阵,但这不是公权部门最基本的义务吗?

公民熊忠俊对一个与己无涉的公共事件高度关注,“发现”了一个小小疑点,就公开表达质疑,这不但不应受惩罚,相反还体现了一种难得的公民精神,全社会,尤其是政府机关对此本应心怀感激,因为责任政府就是在公民不断质疑的磨砺中健康发育和运转的。人人在谈政府责任,究竟何为政府责任?正视、尊重公民对自己的质疑,然后放下身段运用诚信去释疑,这就是“责任”的内涵之一。

谁都希望为人所信,职能部门自难例外,其权威也需要建立在为人所信的基础上。但怎样去奠定这种基础呢?是不是不准别人怀疑就能达到目的?当然不能。以为别人在压力之下,没有公开表达怀疑,自己就为其所信了,就自动获得了权威,实等于掩耳盗铃。

英国思想家培根有一句名言:“伟大的哲学始于怀疑,终于信仰”,从这个意义上讲,“怀疑”堪称人类前进的动力。而从政治学的角度,政府要想让公民信仰,就必须容忍公民的怀疑,哪怕这种怀疑看上去有些“不怀好意”。一律要求公民无条件信仰或信任,不允许存在丝毫的怀疑,那不但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也注定无法让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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