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记者不如把话语权交给记者
www.fjnet.cn 2009-11-26 17:46 曹林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11月24日,广东省提交审议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透露,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聘请新闻媒体基层记者担任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11月25日《广州日报》)
防火防盗防记者,这是不少地方官员对记者的态度,尤其是在突发事件中,更是对媒体和记者保持着十足的警惕。
其实,在处理突发事件上,媒体不是政府的敌人,而是合作应对突发事件的朋友,他们的取向与政府是一致的。所以广东要求县以上政府聘请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员,这是一种很明智的做法,有利于更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并提高政府新闻发布的公信力。
首先,记者敏锐的信息嗅觉,能在突发事件中收集到更多、更真实的信息。调查采访是记者的工作,在常人很难觉察的表象中看到实质,从一般人轻易忽略的信息中发现问题,这种职业敏锐,正是政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所缺乏的。君不见,许多突发事件中,当地方政府对发生的这一切还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时,记者早采访到了当事人并初步弄清了事件的起因。这就是记者的职业敏感,聘记者为突发事件信息员,能将记者这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其次,让媒体和记者参与到突发事件中,吸收记者搜集信息,可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公信力。是的,一些地方出现突发事件后,当地政府并没有失语和缺席,也没有捂着盖着,有的甚至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公开信息和发出声音。问题是,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相信政府发布的信息,甚至会带着逆反和抵触心态去解读政府的声音。而聘记者为突发事件信息员,强化记者在突发事件中的话语权,则能增强政府新闻发布的公信力。
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近日在与当地新闻单位座谈时强调: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把话语权、报道权交给媒体——将话语权交给媒体和记者,是政府提升自己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一种努力。
相关新闻
- 2009-11-26是幸福还是尴尬?
- 2009-11-24保护媒体监督权就是保护公民利益
- 2009-11-21审腐败官员时也要勇于正面媒体
- 2009-11-19电视媒体到底追求什么
- 2009-11-13以新闻专业主义监督媒体
- 2009-11-11《财经》十年:中国新媒体定义者
- 2009-11-11“媒体监督员”用心成疑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