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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派出所内丢钱包”须有交代
www.fjnet.cn 2010-01-01 10:24  孙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马尾小张丢了钱包,被好心保安拾获并上交马尾罗星派出所。可失主小张到派出所三次认领却未果。27日《海峡都市报》对此进行报道后,马尾罗星派出所向失主致歉,并找回在派出所内丢失的钱包。(28日《海峡都市报》)

派出所负责人证实,由于民警在交接班时未到位,导致钱包失踪。就这么简单?报纸报道后能找到,之前失主三次前往交涉,为何就找不到?小区保安捡到装有600余元现金、身份证、2张银行卡还有网卡的钱包后主动报警上缴,派出所竟然让其“在值班室被人拿走了”。是说钱包被人认领了,还是说钱包被人顺手牵羊偷走?恐怕哪一种都不正常。正如有网友所言,拾物在派出所里都能被人冒领或偷走,那拾到钱物还能再交给警察吗?

若真是失误,还不是十分严重。假如钱包是被相关人员据为己有,那性质就不同了。笔者个人认为不存在这种可能性,但是为了避嫌,派出所还是必须把事情说得更清楚一点,以自证清白。因为这种情况一旦存在,哪怕是有人有这种担心,都是非常可怕的。

罗星派出所不应只将钱包交还失主了事,还应将事情的细节,包括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情况对外公布。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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