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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拆迁,赢得民意打分
www.fjnet.cn 2010-01-11 09:17  付瑞生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新版的“公示拆迁”为何能畅行无阻?对被拆迁户,在规划过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所有好话丑话说在前;对拆迁方,则祭起“忽然死亡法”,让老百姓对强势集团违规违法能一票否决,最终再把规划交给老百姓。拆得快不快不是指标,而要看公民参与热情有多少度。

如果地方政府依然关起门来规划、和开发商悄悄分红,等一切都内定了再一纸逐客令让拆迁户限期搬迁,否则就诉诸各种强制手段或者让其“下落不明”,全过程老百姓只有做看客的份,公共利益就可能滑落为利益集团的利益,对城市建设,老百姓的热血就会逐步冷却。

老百姓的稀粥冷冻了也会变得坚硬,以为手握公共利益的权杖就可以夷平天下,只能导致一桩又一桩人权悲剧。因为征地拆迁是否符合公益未必存在客观标准,而主要取决于当地人民是否满意和乐意。

扬州“公示拆迁”行得通,全在于“变”字,公共利益不是一个既定的结论,而是地方老百姓的民主参与决策的机制,是个求新求变的动态过程。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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