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各单位于去年9月初分别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等5省(区)派出20个巡回接访组,截至去年11月底,就地接待上访群众5000多人,受理案件1000余起,解决了一大批常年进京上访的老案、骨头案。(见2010年1月20日《法制日报》)中央政法单位巡回接访组的实践表明,巡回接访制度有必要坚持和加以完善。
社会上存在大量群众上访现象,大概也算是中国的一大特色。按照时下的程序,信访者只能自下而上地上访,上面又层层下转。如此循环往复,信访者问题往往久拖不解,搞得筋疲力尽,而且大大地增加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这无疑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上级乃至中央成立巡回接访组沉到下面接访,就地解决问题,有利于信访者息访,这也是一种社会资源的节约。
在对待群众上访问题上,现在一些基层存在一种不正确的态度和做法。他们往往不是认真研究解决问题,而是把群众上访视为洪水猛兽,又是动用警力截访,又是把上访者关进“学习班”,甚至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予以拘留或追究刑责,并美其名曰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其实是怕影响他们的政绩和仕途。上级乃至中央成立巡回接访组下到基层直面信访者,认真解决问题,不仅会起到传帮带的作用,也是对基层不能正确对待信访者态度和做法的校正。
与中央各政法单位组织巡回接访组相衔接,各省、市、县政法委组织政法机关定期开展联合接访活动,建立了主要领导每月、其他领导干部每周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各级政法机关带案下访,合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较好地解决多头上访、多头接访、多头交办的问题,从而在政法系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接访体系,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改进政府机关作风,也体现在如何对待和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中央政法委组织巡回接访组暨政法系统开展大接访活动,无疑做出了好样子。希望信访部门也能够像政法部门一样,探索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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