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物业税征收理应处处体现公平
www.fjnet.cn 2010-01-30 09:17  冯海宁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物业税何时开征、如何征收,各种传说不断。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日前在接受专访时披露,目前税务部门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税的思路,也就是说,给出一个最低基点,在基点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另外,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何志成透露,目前税务总局研究的初步意见是第一套房子不征物业税。(1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披露,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但已有不少专家抛出了各种版本的“传说”,有的说按面积征税,有的则透露按市值估价。

    从各种报道来看,国外通行做法大概有五种:一是按房屋面积征税,面积大的征税、征重税,面积小的减税或免税;二是按房屋价值征税,对价值高的征税、征重税,对价值低的减税或免税;三是按房屋套数征税,对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征税、征重税,对单套住房减税或免税;四是按房屋用途征税,经营的税负较重,个人自住的税负较轻;五是按人群分类,对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残疾人居住用房实行税收减免。不难发现以上国外通行做法,无论是哪一种征税方式,都体现出了公平性原则,即个人拥有的不动产数量越多、价值越大,所要交的税也就越多,反之则少交税或者不交税。

    我国正在研究的物业税征收方式,同样应坚持公平原则。也就是说,征收物业税不能单纯以增加地方政府税收为目的,还应该发挥物业税对楼市、对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在我看来,物业税征收不但要在征税方式上体现公平,而且还要在征税顺序上、税收用途上体现公平。从目前专家透露的信息来看,物业税的公平性体现不足。从征收物业税的最终目的来说,主要是对物业较多的富人征税,用这部分收入来对社会做贡献。如果单纯以面积来征税,就有可能未针对富人,反而伤及穷人。

    在征税顺序上,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称,应该是从商业地产到豪宅,再到民用住宅。北京也计划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物业税。我虽然同意刘桓关于征税顺序的建议,但我认为还应该再细化,对民用住宅征税也要有顺序,即从人的收入角度排序——先从高收入者征税,再征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者的物业税。

    另外,税收用途上的公平也不能忽视。据悉,美国住宅物业税的第一大用项,是本区内小学到高中、图书馆、社区公园等公共设施的改建和绿化等;第二大用项是住宅区的垃圾回收、处理等服务性开支;在一些地方,政府还会用部分物业税设置基金,甚至把基金推入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大型改建。

    显然,美国住宅物业税的用途指向非常明确,主要用于住宅区,而不是政府收税后随意支配胡乱花钱。但遗憾的是,我国对物业税酝酿了很多年,却很少有人讨论物业税的用途问题。我以为,物业税的使用是否公正、公平、公开,同样关乎公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黄水来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