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当保障房这笔天量国民财产守门人
www.fjnet.cn 2010-03-01 07:56 胡安东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可见,除了科学、准确、公平划定保障房人群之外,在批量生产保障房前,应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成立保障房投融资管理公司,由政府提供一定的毛地进行综合开发,收益归管理公司。同时,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抽出更大比例,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建立“保障房资产专户”,逐步扩大规模,使其良性循环运营,真正对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和维护提供可靠的资金保证和人力储备。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必须制定严厉措施限制炒卖、炒租保障房的行为。此外,保障房在设定年份内不得转售转租,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如符合政策回购获得产权的,也须到政府机构登记后出售,以保证退出和轮换制度公开、透明。
至于保障房的日常清洁、绿地养护、翻新修旧等,可由政府委托社区性质的第三方负责,管理经费一部分可来自住户的租金,一部分可来自政府补贴。这些维护费用,必须在本级财政预算的次年向人大代表报告。此外,由中央政府为主投资的保障房,其维护保养,应由所在城市管理者或物业代理人、使用人负责。对不履行者,可减扣对地方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划拨。
当下,管好保障房这笔弥足珍贵的国民资产,不能只埋头“建”而忘了“管”,必须通过公平制度的设计,来界定和保护保障房的财产纯粹和安全,切断保障房“变异”的通道,真正使保障房能够让百姓住得上、政府管得住,进而使这根搭建“住有所居”的椽子,成为促进各个族群和睦相处的基石。
(作者系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研究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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