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一名山东籍考生假冒一名山西籍同龄者的身份,成功考取大学,最终获得北京户籍并成为国家干部,在这次人口普查中真相被查出。(8月30日《楚天金报》)
依照《身份证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假冒者所获得的相关资历均会面临着无效的结局,即学籍会被注销、假冒的身份证等也要被收回。而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要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真是应了老话——一失足成千古恨!
真没想到,原来人口普查还有查处高考造假的功能。可让人想问的却是:不是说好了人口普查信息要保密的吗?
众所周知,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目的是掌握准确的人口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此,《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要求,涉及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露。而为了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保护个人隐私,北京特别规定,普查人员在入户时要与住户签订《承诺书》,以确保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获得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依法保密,不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泄露(据《北京晨报》)。那么,究竟是谁泄露了这一信息?是否涉嫌违法?
这么问,绝不是为了包庇假冒者,而是为了人口普查着想。目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在入户调查,找人难、入户难等问题原本就很突出。之前,媒体曾报道记者跟随普查员去北京密云别墅区入户调查,结果20栋别墅仅普查成功1户,可见人口普查入户有多难。为什么会这样?究其原因,还在于人口普查虽然高度重视隐私保护,但仍有诸多不足。至少在笔者看来,此类“人口普查查处身份造假”之事,只会加重人口普查的难度。其结果,为国家决策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也就成了空谈。如此一来,不是有违人口普查的本意吗?
正所谓“各司其职”,还是应该让普查的归普查,让打假的归打假。查处高考假冒者,原本就是公安、教育部门的份内之事,本不该让人口普查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口普查查出高考假冒者,也算不上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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