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此间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城市节能减排高峰论坛上透露,经初步估算,今年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十一五”节能目标有望如期实现,而减排目标已提前完成。(京华时报 12月1日)
“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完成,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喜事。因为通过节能减排提高了能效,“十一五”前四年少消耗了4.9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亿吨。这对于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也展现了我国是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但我们在看到骄人成绩的同时,也该反思背后存在的隐忧。
“减排目标提前完成”的光环背后,是抹不掉的“拉闸限电”,是挥之不去的扭曲的政绩观。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压力下,节能减排“强制风”席卷全国,拉闸限电现象此起彼伏。这种“突击减排手段”之后,减排目标提前完成了。为了减排,山西晋城限电:居民生活用电1个月被停14天;安徽全椒为完成任务拉闸限电,医院发电做手术;“水电大省”湖北为减排陷入有电不能用的尴尬境地……当部分官员扭曲政绩观,将节能减排异化为一场“突击秀”时,当不少地方政府“平时不努力,临时抱佛脚”时,我们应该为“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完成高兴还是悲哀呢?
对于减排目标提前完成的政绩,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节能减排,建设低碳社会是一场持久战,应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可持续发展之路,绝不能靠短期的突击和邪门歪道等手段来完成任务。倘若为节能而节能,那样的节能减排意义何在?节能减排没有捷径,必须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倡导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等方面下功夫。一切投机取巧的节能减排行为最终只会导致恶性循环,与节能减排效果背道而驰。
笔者以为,要提高节能减排目标的含金量,让节能减排落到实处,必须做好如下工作:首先,政府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节能减排,节能减排只是让百姓生活的更幸福的手段,要为生活而节能,绝不能为节能而节能。其次,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政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后,应让节能减排深入人心,让低碳生活走进千家万户,人人参与才是节能减排的最佳“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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