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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全国人民为你喝彩
www.fjnet.cn 2010-12-23 07:22  陆敬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时值严冬,天寒地冻。但天气再冷也冻不住全国人民期待2011年到来的热情,倒不全是为了喜迎新年,只因明年喜事多多,让人期待。1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此次会议决定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列还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还将实现全国“同命同价”;12月19日,人民日报又报道了明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覆盖全民和统筹城乡。真正实现了全国13亿人民人人尽社保,个个享待遇。怎不令全国人民拍手叫好。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是,时至今日,仍有一些人因各种原因没有任何社会保险。而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不但如此,《社会保险法》还有几个明显亮点: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放宽了领取条件。过去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交满15年的,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否则,只能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现在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一次性缴费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对一些参保年限不足15年的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

二是该法不但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而且还改变了过去个人先垫付医疗费,后再按比例报销的做法,实行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和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从而更加方便就医人。

三是工伤保险待遇也有三项突破。由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支付的几项费用改为工伤保险金支付、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因第三人致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等。

四是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完善了征缴制度,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相关机构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等。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法》确实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根本宗旨。这样一来,不论你家住哪里、有无职业、年龄大小,都能参保,可以说是有效地解决了全国13亿人的后顾之忧,让人欢欣鼓舞。总结一下,主要有四个有利于:

首先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人人生活有了保障,尤其是年老以后有了固定的生活来源,人们得了大病、重病之后不至于因病致贫。这样人们都可以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就有了可靠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自然就有了坚固的基础。

其次是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过去,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尤其在农村来说是根深蒂固,不生儿子不罢休。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就是失去劳动力后生活就没了保障。《社会保险法》施行后,农村人也能像城里人一样老了后按月领取保险金。生活有了保障,人们的生育观念自然会发生改变,追求养儿防老的人会越来越少。计划生育工作就能得到顺利开展。

再次是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现实生活中,不愿赡养老人的现象经常发生,有些老人甚至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这些人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忤逆不孝,有的子女确实家中生活贫困,而老人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导致一部分子女养老有心无力。今后,老人都有了养老保险金,大大减轻子女的负担,家庭也就有了和睦的基础。尊老爱幼的传统就能得到传承和发扬。

再就是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人活在世,如果连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肯定会去找政府解决,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根本无力全部解决。从而导致一些人对政府心生怨气,甚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干扰政府日常工作。今后,所有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人们自然会心存感激,感谢党和政府,自然会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工作。。人民齐心了,一切事情都好办了。

由此可见,实行《社会保险法》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相信全国人民会为此喝彩。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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