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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给力,工资集体协商才不会“低空飞行”
www.fjnet.cn 2011-02-12 11:22  志灵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当然,说工会组织不够给力,并不是说工会组织不够关注工资集体协商。恰恰相反,工会组织对建立这种协商机制的呼吁是不遗余力的。去年富士康的连跳事件、佛山南海本田的停工事件,给工会组织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工会组织最主要的作为就是大张旗鼓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并将其作为工会维权的核心内容。比如说,中国工会旗帜鲜明地发出了“以维权促维稳”的声明,明确提出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战略部署且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这一目标,力度不可谓不大。

但是,工会组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能仅仅有口号、声势、部署,还要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工资集体协商的落实要靠企业工会,但其最大的困难也在企业工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利,这些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可是有责任、有权利不意味着有勇气,因为按照目前的工会组织体制,企业工会相对于企业经营者的地位是尴尬的,我们不可能奢望端着企业经营者的饭碗的工会干部能够“敢谈”、“真谈”。

这样一来,自上而下的建制要求一旦遭遇企业工会层面的尴尬,很容易达成一个心照不宣的妥协:让工资集体协商“低空飞行”——既迎合自上而下的要求,又不能真正动了企业经营者的奶酪,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这也必然带来集体合同的“空心化”或者“注水化”——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如此看来,要彻底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低空飞行”的问题,关键在于工会还要更给力,真正从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使得工会组织能够而且必须理直气壮地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履行自己的维权职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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