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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广深高速虽败意义犹在
www.fjnet.cn 2011-03-21 15:59  张玉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高昂的过路过桥费让越来越多的车主叫苦不迭,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赵绍华律师,去年做了一件轰动当地的事,他把广深高速公路告上了法庭。去年12月20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赵绍华的诉讼请求,但赵绍华马上提出了上诉。(3月18日《深圳商报》)

多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在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建设模式中乱象丛生,堪称“世界之最”的高昂通行费让越来越多的车主叫苦不迭。对此,公众质疑、舆论谴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是写提案、上建议,口诛笔伐,但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去年7月,赵绍华律师以“收费与服务达不到同比”为由,将广深高速公路告上了法庭,要求公路运营方承担拖车费,退还50%过路费。尽管一审败诉,但此举所彰显的敢于挑战“霸王条款”的勇气和胆识,至今仍让人津津乐道,身为法律人又是普通消费者的赵绍华为人们的“公益维权”做出了榜样。

无论道路如何拥堵、服务怎样缺位,不管利润超成本两倍、三倍……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依然不降、收费期限不会缩短,高速公路的霸气令人乍舌,“高价路”、“印钞机”的别号名不虚传。刚刚过去的“3.15”,伴随人的一生、数不胜数,并且多数已演变成为潜规则的“霸王条款”成为备受诟病的众矢之的。面对四面楚歌、八面炮轰的谴责浪潮,诸如“打折、特价商品不能退”、“生子不能自带物品”等霸王条款依然我行我素、涛声依旧。导致商家不屑围观、霸气十足的原因很多,但笔者以为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身处垄断、半垄断地位的优越和傲慢,让他们养成了舍我其谁、店大欺客的霸道恶习,资源的稀缺让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丝毫不顾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广大消费者感受,“黑”你不心跳,宰你不商量;二是欺负消费群体的不抱团、不敏感、不较真儿。面对霸王条款,多数人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亏众不亏一、忍气吞声、得过且过的“免事”心态,这无形中纵容和默认了商家的霸王条款。高速公路居高不下且又遥遥无期的单方收费,就是经营者看中了人们不愿纠结、不想麻烦、不必较真的消费心态。

赵绍华律师状告广深高速公路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打破沉寂、不甘被宰,不计维权成本,立志维护公众利益的精神,在于他虽败不馁、执着维权的意志。用赵绍华自己的话说:“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垄断企业这一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非常非常多,很多人可能受到了伤害之后或者吃了亏之后就默默无闻,就算过去了,其实这种行为也助长了垄断企业更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只有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像我这样拿起法律的武器跟他作斗争,我想才能推动这个事情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这既是赵绍华的心声,也道出了众多车主的诉求和积怨。因此,在赵绍华看似个人行为的告状背后,实际上充当了维护公众利益的“公益诉讼”者的角色。

面对高速公路“我定价、你付费”的霸王条款,赵绍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行为得到了广东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并且已经引起了广东物价和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视和关切,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围观和关注。人们期待着此案的进一步审理。如果赵绍华的振臂一呼和执着维权能够唤起消费者的意识惊醒,人们从此不再选择忍气吞声,不再沉默自顾,而是联手向霸王条款宣战,以期夺回消费主动权,霸王条款的堡垒也许就会被攻破。这才是状告广深高速的真正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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