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成为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强调,要重典治乱,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乱象,不加大惩处力度,难以儆效尤。那些不法商家固然要付出高昂代价,但严刑峻法不能只针对生产者,对监管失职者同样要严厉问责。某种意义上而言,正是因为监管的失职、缺位,才导致了非法和滥用添加剂的频繁发生。
食品安全问题关键在食品源头。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罔顾公众生命健康,让那些有毒食品逃脱掉监管,爬到了餐桌上。对这些有毒食品源头制造者有必要一律“杀无赦”,让胆大妄为的不良厂商倾家荡产,甚至搭上身家性命。此番“严打”,对使用、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厂商,都要求从严惩处,对主要责任人更是要从重从快惩处,而且强调第一时间查封问题食品,相关者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
实事求是地说,针对食品安全,我们不缺严刑峻法,最近全国人大关于《刑法》的修正,新增加了食品犯罪,最严厉的可处死刑。但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说白了,是监管出了问题,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祟。法律得不到执行,再多的严刑峻法自然会沦为摆设。
食品安全靠监管,“就在菜摊上,就在米市里,就在饭馆中”。可是一些监管部门要么被动应对,要么互相推诿。更关键的是,等到问题发生了,也不见有部门、有相关官员为此负责。一方面习惯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监管不到位,既不丢官帽,更不用坐牢,出现了“法不责众”倾向。像南京市场上发现“化学火锅”后,食品监管部门竟然以“人手不够、市场太大、产品太多、管不过来”为自己的“监管不力”辩护,暴露的即是监管缺位的违规违法风险基本为零。
因而,要“重典治乱”,就必须打破“法不责众”的旧思维,变为“违法必惩”。监管者不作为、失职,也必须付出高昂代价。这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特别强调要严格行政问责,比如“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监管不作为者受到纪律处分,让违规违法者不但丢乌纱帽,还要受到刑事追究,无疑值得期待。也只有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者保持着和不良厂商同样的“重典治乱”态势,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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