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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拯救“短命”的城市建筑
www.fjnet.cn 2011-05-12 10:19  陈一舟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钢筋,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同时,另一组数据显示,英国、法国、美国的建筑统计平均使用寿命分别为132年、85年和80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柏乃感慨:“我们有5000年的历史,却少有50年的建筑。”(《中国青年报》5月11日)

“建筑短命”是一个老话题,这几年两会年年提,批评声一片,但各地“被短命”的建筑还是此起彼伏。学者通常把国内建筑短命现象的原因,归纳为“四说”:“质量说”、“规划说”、“政绩说”、“暴利说”。其实,不论是哪一种“说法”背后都隐喻着同样的真问题:权力意志的绝对主导。领导拍拍胸脯就可以决定一座建筑的命运,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政绩工程大行其道,反衬的不是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和连续性,而是对于权力意志的规划和监控力量缺位。

因此,拯救短命建筑的“要义”在于从源头入手,具体说来,一是要充分考虑民生民情,让城市建设规划更符合公共利益;二是要广泛吸纳民意民智让公共建设决策更科学完美,避免决策失误造成财政浪费;三是要导入有效的公共监督,严控相关权力的腐败和资本暗箱操作。

事实上,很多国家把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写进法律。英国1969年出台了著名的斯凯夫顿报告,美国学者也提出“市民参与阶梯”理论,日本规定城市规划方案要多次征求居民意见……毫无疑问,我们的城市建筑想像巴黎那样一百年都不过时,民意参与监督的法律制度保障不可或缺。在此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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