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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分成蚕食政府执政资源
www.fjnet.cn 2011-05-13 08:43  范正伟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对执法者而言,将“罚款分成”作为生财之道,使执法行为充满“营业性质”,让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不仅直接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更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的短视思维。

公路乱收费乱罚款,人们早已见怪不怪。然而看到央视记者的曝光,人们还是难以平静:罚款和财政分成,请领导喝酒按摩;只罚款不开票,罚款进个人口袋;每辆车平均一年罚款3万……

重重加码下,中国车主负担确实不轻。但即便一年罚3万,许多大货车依然在高速公路上驰骋,车主自然有自己的利益权衡:一是把罚款转移到运输商品上;二是通过超载提高利润空间。对执法者而言,这样的“养鱼执法”,不仅扩大了财政收入,还鼓了执法者腰包,这同样是一种利益权衡。

在商言商,车主单纯的经济利益权衡无可厚非。但对执法者而言,将“罚款分成”作为生财之道,使执法行为充满“营业性质”,让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不仅直接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更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的短视思维。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额的罚款最终还是普通消费者买单。有报道称,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西葫芦等蔬菜从产地到市场,涨价20倍。面对这样的数字,正在致力于调控物价的各级政府,是否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

行政逻辑毕竟不同于商业逻辑。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本能,政府却不能将行政目标限缩为经济指标,甚至将政府运作“公司化”。换言之,政府不仅应该算经济账,还应该算政治账、民心账、民生账。以公路收费为例,那种打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旗号的与民争利行为,那种“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免费公路”的偷换概念式论调,那种“钓鱼执法”“养鱼执法”甚至赤裸裸抢劫的罚款行为,不仅损害普通民众的利益,制约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在蚕食着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与经济利益相比,这恐怕是政府更为重要的执政资源。

当然,政策终归是要通过人来执行。作为一个机构,政府本身不能喝酒、也不会按摩,说到底,部分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倾向,就在于政府人员把个人利益置换为政府利益,形成“部门利益个人化”,许多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莫不是私利在作祟。因此,在提倡规范行政行为的今天,对于这些渎职滥权的政府人员,能否拿出“公路罚款”的效率和气魄,对其予以惩戒?对那些喝酒按摩的领导,如何让其曝光于公众的目光之下?对于那些喊“日子困难”的单位,看看到底有多少超编的冗员?

就此而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确实牵一发而动全身。而透过越来越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以及不断考验公众承受力的雷人新闻,更要看到许多改革需要争取“时间窗口”,也需要“顶层设计”,这既是对智慧的检验,也是对勇气的考验。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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