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赶工期、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诸多问题集中在一条公路上,所谓监管,形同虚设。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云南省新平县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试通车第二天遇雨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死2伤。对这条被网民们称为“史上最短命公路”的坍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派出的调查专家组,均认为确属“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但调查显示,此路存在未批先建、赶工期和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等问题。
虽然“迟到”了近八个月,但云南省交通厅的批复,还算是给了这条早已开工建设的路一个“准生证”,所以,关于未批先建的问题暂且不谈。在公路建设后期,新平县喊出“大干快干60天”的口号,对工程进度进行倒逼,目的是抢在6月30日这个大限前建成通车,从而获得国家对二级公路收费的补助。业内人士认为,路基建设有一个沉降的过程,如果时间不够,容易导致沉降不够、路基不结实。所以,赶工期将影响到公路质量,基本不用多说。
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本身属于违规行为。从程序上讲,没有权威的竣工验收报告,谁也不能认定这条路到底有或者没有质量问题。随着这条路坍塌“毁容”,竣工之后是否符合验收条件,以及验收能否合格,成了一个永久的谜。面对被雨水冲击得面目全非的路面,有关专家显然不能做出工程质量没问题、确系强降水引发的结论,对一个不复存在的东西,做一个完整的质量鉴定,实在不够现实。
有网友质疑:“这条路容易塌方,修之前又不是不知道,修的时候为什么不加固?”这种自然条件也得到了新平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的证实,该路段一直是洪涝和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既然如此,在公路设计方案中是否做了特殊考虑?“公路坍塌的地方路基松软,踩上去有明显的下沉”;“被冲毁的挡墙主要由砖石砌成,而钢筋混凝土挡墙相对完好”,通过这些细节,设计方案的先天不足很值得怀疑。
一条在设计方案、工期、竣工验收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或可疑之处的公路,其通车面世,难免存在先天不足,后期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新平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却称,公路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是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选择的,程序上符合规定。一条曾经连“准生证”都没有的公路,言之凿凿强调“程序上符合规定”,只能加重公众对有关方面掩盖问题的猜忌。
到底是“雨太大”还是“路太差”,抑或兼而有之,需要权威的调查报告。但是,能够肯定的一点是,监管缺位。未批先建、赶工期、未竣工验收即试通车,诸多问题集中在一条公路上,所谓监管,形同虚设。现在的问题是,应尽快启动更高一级或者第三方调查,给公众一个能够被说服的结论,更要给逝去的生命一个认真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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