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幸福之城”作为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业界,未来十年珠海可以通过此商标推广幸福珠海城市形象和相关旅游资源,项目涵盖观光旅游、旅游预订、汽车出租等9项。今后其他城市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进行推介。(据7月24日《广州日报》)
幸福在哪里?这是每个人心中都曾有过的问题,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生活目标。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假如将家庭换成一座城市,也同样如此。对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来讲,幸福大概就是家庭和美、身体健康、工作稳定、收入高、消费低、爱情完满等等,这是绝大多数普通人所希求的,也因此,幸福亦是可以做一部分的量化考评。
可是,幸福并非凭空掉下,“幸福之城”也不是靠抢注商标就能得到的。一座城市能否达到“幸福之城”的标准,并不是依赖于获得某项大奖,也不能单凭某些专家学者的几句赞誉之词,更不是自夸自卖般的脸上贴金式宣传,而是来自于生活在此城中的市民的切实评价,如果缺乏他们普遍肯定的声音,那么所谓的“幸福之城”,就只是虚幻的海市蜃楼罢了。
珠海市通过抢注商标的手段,拿到了“幸福之城”的标志,这只是一次商业化的行为,只能说明珠海市的动作比较快,抢在了别的城市前面,并不表示珠海因此就是全国最幸福的城市了。而且,珠海市以前一直以“浪漫之城”为荣,并将其作为长期宣传的口号,也给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次抢注“幸福之城”实属迫不得已,因为大连市已成功注册到“浪漫之都”的商标,珠海市方退而求其次。
对于城市的执政者来讲,荣誉自然是多多益善,即便那只是一张纸或者一座奖杯而已,至少可以为其政绩添砖加瓦。然而,对于生活在“幸福之城”或者“浪漫之都”的市民来讲,这些荣誉远远不如一顿有营养的免费午餐、一间低廉的公租房、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等更有价值。做如此简单的比较,只是提醒执政者,呵护市井的烟火味道,倾听底层市民的心声,保障每一位市民的无忧生活,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幸福之路。
更何况,这个“幸福之城”的商标,有效期只有短短的十年!别再陶醉于缥缈虚无的“幸福之城”中,还是脚踏实地为市民多做些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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