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该给哪些孩子庆生?
www.fjnet.cn 2011-11-16 10:38 任小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上月30日,网友在论坛发帖称当天路过当地影城时,看到了射阳一位小朋友包下了影城庆祝生日,还有当地电视台来摄像,射阳县委宣传部也送了气球祝贺。孩子的班主任张老师透露孩子父亲从事传媒业。当地宣传部两个科室互相推卸责任,最后表示宣传部没有授意,条幅是“广告公司私自印制的”。(11月15日《南方日报》) 孩子过生日原是家人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温馨事,不曾想到射阳这位家长竟能把它弄出一些“政治味”来——既有电视台摄像,还有县委宣传部条幅祝贺,十岁孩子的生日搞得如此“霸气外露”,着实引人侧目。不知这样发展下去,下次庆生时,会不会请宣传部长前来剪彩致贺词? 孩子庆生竟扯出县委宣传部的庆生横幅,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孩子家长对权力的极度膜拜;二是当地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混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假冒政府机关名义发布虚假广告,破坏了政府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罪。城管等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县委宣传部究竟有没有“授意”相关人员悬挂庆生条幅,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却不容狡辩——庆生条幅就那么高调地挂在那里,他们至少是“默许”了这种行为。试想,换做其他普通人家,又能否得到这种“默许”呢?估计很难。说来说去,还得回到“拼爹”这个老话题上。 县委宣传部能否为小朋友庆生?笔者以为:可以!这或许也可以视为权力亲民的一个新途径。翻阅报纸时,常见某企业周年庆的大幅广告,而祝贺单位往往不乏政府部门的身影。为企业庆生都可以,为普通公民庆生又有何不妥?当然,这应该有三个前提:一不惟私利二不惟权力,更重要的是还应当有现实意义。宣传部作为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如果能通过举办为弱势群体庆生等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助人为乐、扶弱济困的良好风尚,也不失为一件有益民生的好事。 这些年,每逢孤儿院的孩子过生日,不少地方的热心人士都要带着礼物去给他们庆生,却难见公共机构的身影。射阳县委宣传部是否可以以此为“契机”,给当地的孤儿们庆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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